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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财务处理事项审批 (江西)
发布日期:2008-07-02    文章来源: 互联网
 办事依据:国资行字[1997]31号《江西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实施细则》等有关文件中关于财务处理的有关规定。

  办事流程:单位提出申请,提供申请报告(表)及其他相关资料─→主管部门审核,提出意见─→江西省财政厅关处室审核─→江西省财政厅批准

  责任部门:教科文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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