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
需提供的材料
有关占用林地的地点、面积、范围的说明及有关资料。
办事流程
一、临时占用单位向林地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提出用地申请,并送有关材料占用林地的地点、面积、范围的说明及有关资料等。二、经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用地单位与林业主管部门签订临时用地协议书。三、按规定支付林地补偿费。四、经批准并交纳费用后,到申请的林业主管部门办理临时占用林地手续。
责任部门 省林业厅
办事地点 省林业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