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登录        电话咨询
水产种质资源出口审批 (江西)
发布日期:2008-07-02    文章来源: 互联网
 

办事依据

   ⒈《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
   ⒉《水产苗种管理办法》(2001年农业部令第4号颁布)

办理条件

一、项目类型:初审

    审批内容:申请出口的种质资源是否列入国家允许出口的范围

二、需提供的材料:

    申请人提供申请报告(内容包括出口种类、数量、规格、出口国家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三、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

办事流程

    1.材料受理。江西省农业厅行政审批综合办公室受理申请人报送的申请报告,并进行初审。 
    2.材料审核。江西省水产局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的,报厅长审查后报农业部审批。

     image
办理时限  20日

责任部门  省农业厅 

办事地点  省农业厅


相关法律知识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