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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12月工资怎样平均
发布日期:2014-09-04    作者:聂晓东律师

尊敬的律师您好,
我在一私人砖场打工,刚去一星期就发生了工伤,认定九级伤残,当时开了560工资,分月领了3个月停薪工资共7200元,在赔偿 时,他们说是季节性生产,每年只生产7个月,工资按12个月平均只有1400元来赔偿,我之前在其他处开车每月5000元工资,02年大同在岗平均月工资2912元,请问他合理吗?我能要求按其他工资平均吗?你好,根据你提供的信息答复如下:1、九级工伤的赔偿包括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停工留薪期工资(按规定,评定伤残等级后就不再享受停工留薪待遇,而是开始享受伤残待遇。如果自你发生工伤至做出伤残评定中间间隔了3个月,那么单位给你3个月工资的做法是对的,如果超过了3个月,可以向单位主张超出的部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九级伤残对应数额为9个月本人工资);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还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18个月本人工资)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9个月本人工资)。2、赔偿多少,关键在于对你月均工资的认定。由于你在砖厂工作时间短,《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前12个月平均缴费工资无法适用,在实践中,一般按你实际工作月份的月均工资计算,没有月工资的,可按本地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计算。你只工作了一个星期,所以,可以按本地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计算,山西的话,上年度职工月工资约为3686元。你所在砖厂以1400元计算明显不公平,你可以按对自己有利的更高标准来主张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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