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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与公证后如何撤销
发布日期:2014-08-25    作者:聂晓东律师
我父母和我哥做了一个房子的赠与公正,现在我父母因为其他原因不想赠与他了,办公正赠与的那个律师说的上法院才能撤销赠与,请问是这样吗?
我的回复:你好,你咨询的问题解答如下:如果是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须以明示的方式(如书面表达并送达对方)或通过诉讼、仲裁的途径进行撤销。一般公证合同时公证处的公证员办理而不是律师办理,如是律师办理的情况下就不是公证而是见证。见证的情况下,赠与人在办理不动产权利转移登记之前可以行使撤销权。公证的情况下,受赠人具有“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的;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的;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的。”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应当在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赠与人撤销赠与,须将其撤销赠与的意思通知受赠人,如果赠与人不向受赠人为撤销赠与的意思表示,不能发生撤销赠与的法律效果。希望我的解答能带给你帮助,如有需要请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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