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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年前夫妻两人同时在场进行了遗嘱公证,把房产给予儿子及孙子,今年丈夫去世,其妻子一方可否撤销遗嘱重新再立一份新的遗嘱?如何撤销?需要什么手续?需要得到儿子的同意
发布日期:2013-03-14    作者:聂晓东律师
五年前夫妻两人同时在场进行了遗嘱公证,把房产给予儿子及孙子,今年丈夫去世,其妻子一方可否撤销遗嘱重新再立一份新的遗嘱?如何撤销?需要什么手续?需要得到儿子的同意吗?儿子和孙子必须到场吗?

您好 ,公民可以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房产如属于你们夫妻共同财产,您有权处分房屋一半价值即属于您的份额的部分。在您丈夫去世时其遗嘱已经生效,其所有的财产应当按公证的遗嘱分配。                          妻子可对自己所有的部分财产重新订立遗嘱,不需他人同意或到场,新遗嘱设立后原遗嘱自然失效,但应注意如原遗嘱经公证,新遗嘱也应当采取公证的方式,否则不能取代原遗嘱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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