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辩护成功
因涉嫌非法拘禁,2013年12月,A某被FS警方刑事拘留,2014年1月7日被逮捕。随后FS市NH区人民检察院指控A某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具有殴打情节,致人轻伤,以非法拘禁罪追究刑事责任(团伙作案)。其他同案被告人也一并被提起公诉。如果A某非法拘禁罪罪名成立,且具有殴打情节致人轻伤,他所面临的刑期很可能为一至二年。
律师接手此案后,多次会见了被告人并仔细阅卷分析案情,提出A某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罪行、主观恶性小和社会危害性小,已赔偿被害人并取得谅解等为由请求对其从轻处罚辩护意见。
NH区人民法院采纳了辩护人律师的上述意见。法院最后判决,A某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判决当天,家属即前往看守所接释放的A某。家属对律师的辩护工作非常满意,在司法实践中,辩护律师的意见被如此完整地采纳实属不易,本案的辩护工作可谓较为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