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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案例之辩护李某强奸案获轻判一年
发布日期:2014-08-12    作者:110网律师
案情简介:20142月,李某通过网络方式认识被害人程某,因为在网络上聊天比较频繁,于是双方在未见面的情况产生了好感,李某提出想与程某见面,程某考虑再三同意,20143月的一个晚上,李某到了程某租住的房屋,租房还有程某的其他朋友,晚饭后,李某邀请程某到外面两人单独走走,到了近凌晨时分,李某突然将程某按到在地想与程某发生关系,但是程某不愿意,并劝说李某放弃,但是李某仍然继续并用手抚摸程某身体,无奈,程某用力反抗并大声呼救,后招来附近小区的保安,李某听到有灯光出现于是未遂而逃。随即程某向公安机关报案并将李某抓获归案。
辩护观点:李某被刑事拘留后,受其家属的委托作为其辩护人,本律师通过会见、查阅案卷材料、分析案情后提出如下辩护意见:
1、被告人李某与被害人程某在案发前已经认识,其犯罪行为无预谋,当时的行为属一时冲动。
2、被告人李某在案发时并未采取明显的暴力、胁迫手段对被害人实施强奸行为,只是将被害人按倒在地,受害人没有明显反抗。
3、被告人李某归案后,积极主动供述犯罪事实,当庭认罪,认罪态度较好,具有悔罪表现。
4、被告人李某的行为获得了受害人程某的谅解,请求法院给予减轻处罚;
5、被告人李某的行为未遂,依法可以减轻处罚;
6、被告人李某以往无任何违法犯罪记录,是初犯、偶犯。
综上请求法院判决李某有期徒刑6个月。
法院判决:被告人李某构成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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