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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西都市报2013年8月13日报道:震慑贼娃子 工地将小偷照片“示众” 律师:照片打了马赛克,工地做法属合法行为
发布日期:2014-07-22    作者:陈军律师


驷马桥附近一工地,将处理过的小偷照片贴在门口。
    因建筑工地频频发生偷盗事件,8月10日,成都市金牛区驷马桥某建筑工地,将近期两起偷盗案件及打了马赛克的小偷的照片,以通告形式贴在工地大门和围栏上。

小偷照片 工地外“张榜”
  昨日,记者在该工地的三个出入口和围栏上都见到了这两则通告。通告上分别写着在今年7月26日和8月9日在工地所发生的偷盗事件,以及工地保安队成功拦截盗窃人的经过。
  两则通告都配有盗窃人的照片,并将其眼部用马赛克进行了模糊处理。其中一则通告的照片上还有盗窃人的身份证,但证件上的信息并不清晰,通告落款均为“安全管理部”。

小偷作案 被抓个正着
  据保安人员王先生回忆,7月26日当晚由于大暴雨,工地已经停止施工,但他和队友晚上巡逻时却发现有人在工地上“施工”,“当时有好几个人在偷电缆线,我们召集了当班同事当场抓住一人。”王先生说,小偷最后由驷马桥派出所带走。
  安全管理部负责人陈先生说,今年入夏以来工地偷盗事件已发生了20多起,一些新入场的电缆和扣件损失较多。所以在抓到这两次偷盗者后,安全管理部8月10日贴出通告。陈先生说,贴出告示后,最近来工地上“打探”的人确实减少了,而通告上的照片,则是部门工作人员在将小偷移交给警方之后所拍的,打马赛克是为了保护盗窃人的权益。居民热议

打了马赛克还咋“震慑”
  “打了马赛克,谁还知道到底谁是贼?”居民林女士认为,既然小偷的偷盗行为是事实,如果想起到震慑的作用,“光明正大”可能效果更明显。
  “虽然小偷的行为不合法,但将他们的照片贴在外面的做法好像有点过于‘激进’。”市民房先生认为,即便打了马赛克,还是会侵犯到小偷的权益,毕竟工地不是相关司法部门,他们没有这个权利。

律师说法:
打马赛克通告属合法行为
  成都著名律师陈军认为,工地的做法是为了起到防范的作用,将盗窃者眼部用马赛克做了模糊处理之后,其身份就不会被人认出,因此工地并没有侵犯小偷的肖像权,属于合法行为。在记者现场采访返回之后,陈先生给记者来电说,为了不对市民和市容环境产生不好的影响,他已让工作人员将门外的通告撕除。
  华西都市报实习记者 何流实习生郑志颖 摄影郝飞
  报料人:刘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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