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西都市报2012年11月28日报道--超值换购蒙人?律师:商家不能
华西都市报2012年11月28日报道--超值换购蒙人?律师:商家不能进行误导性宣传 近日,位于成都火车南站附近的欧尚超市高新店店庆,推出了一系列打折活动。前晚8点27分,市民庞女士在该超市购买了一款160cm×130cm的无极调控双人电热毯,这是贴上了黄色标签的打折产品。当庞女士付完款走到超市出口时,发现了超市搞的促销活动——购物满38元可以加139元购买这种型号的电热毯,并在宣传栏中注明了“超值换购”。庞女士当时就产生了疑惑,本来就是139元的产品,购满38元再换购,何谈超值?她认为店方是在忽悠消费者。。。。。超市方回应:店员失误。。。。。在这件事情中,超市一方存在误导消费者的嫌疑。超市的换购行为会促使消费者认为产品打折,甚至会导致只想买电热毯的消费者购买其他的38元产品,以便享受折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有关规定,商家不能进行误导消费者的宣传,如果违反规定,除要赔偿消费者的损失外,还要接受工商部门的罚款。除了将产品下架外,店方现在最好的处理方法是在宣传栏上标清产品的原价,避免消费者进一步的误解。
全文报道://www.wccdaily.com.cn/shtml/hxdsb/20121128/47256.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