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登录        电话咨询
针对有关划拨取得的土地抵押问题,结合《物权法》在司法实践中应如何适用和认定?
发布日期:2014-05-12    作者:110网律师
针对有关划拨取得的土地抵押问题,结合《物权法》在司法实践中应如何适用和认定?
解答:划拨取得土地与公开竞标购买土地使用权是两个相对应的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方法与途径。在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时,应当去办理抵押登记时,或者实现抵押权时,应提前支付土地出让金。因为划拨土地往往不是为商业用地而办理,而是特定的机关、事业、企业的用途而划拨,在将土地使用权改变用途,将其投入商业运作领域时,应当将商业用地价与划拨用地价之差额部分,作为政府同意使用该块用地的代价,向主管部门缴纳土地使用费,使该块土地的商业用途合法化,可以投入到市场竞争之中。但政府主管机关不同意变更土地使用用途的,应当予以纠正,或者由政府将其收回,予以公开拍卖。
相关法律知识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