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登录
电话咨询
网站首页
我要提问
找律师咨询
法律咨询
查找律师
法律知识
法律法规
法律论文
法律文书
:缴纳认购定金、未能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人起诉开发商退还定金获得支持
发布日期:2014-05-04 作者:
110网律师
案情简介:
2010年谷某与慧友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北京市商品房认购书》约定,谷某认购该房地产开发的某项目中的一套房屋,并于签订认购书当日支付定金2万元,同时约定在7日内与该房地产开发公司协商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相关条款;谷某未在7日内与房地产开发公司协商的,房地产开发公司有权解除认购书并不退还认购定金;如果双方未能在约定期限内就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相关条款达成一致的,自约定的协商期届满之日起超过3日的认购书自动解除,房地产开发公司应当退还认购定金。
律师点评:
实践中,开发商往往以“与客户签订认购书、收取认购定金”的形式锁定客户。待认购人与开放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开发商便会拿出统一格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要求认购人签字,并且告知认购人:“该合同为统一格式,不得更改或修改任何合同条款”。许多购房人虽觉得该商品房买卖合同虽然有失公允,但因之前已经缴纳了定金,如果不签合同又担心自己违约了,无法退换定金,就硬着头皮签订了这份并不满意的合同。而司法实践中,法院定于认购定金纠纷已经有了统一的处理方式,即如果因不可归结于认购书双方当事人的原因(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条款未达成一致的)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签订的,开发商均应当退还认购定金。
本所律师提醒:在签订认购书是如果就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条款已经达成一致的不在上述律师点评范围之内。同时本所律师建议:在签订认购书时一定要约定清楚未能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定金的处理方式,最好在签订认购时时聘请专业律师把关。
法院判决:
法院经审理认为:双方就商品房买卖合同条款未能达成一致,依据认购书约定,房地产开发公司应当退还已经收取的认购定金。
相关法律知识
»
预售商品房买卖合同未签成,认购意向定金应否退还
»
预售商品房买卖合同未签成,认购意向定金应否退还
»
给了定金非因购房人原因未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开发商应退还
»
开发商收取 “定金”后,是否无论何种原因导致未能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都要双倍返还?
»
西安房地产律师:开发商故意隐瞒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事实与购房者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其如何承担责任?
»
我在阳泉市平定县购买了商品房,2010年12月2日已经付钱全部房款,但开发商以种理由不跟我签购房合同,我多次要求签订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2011年8月28日对方
»
购房人未签订认购书的情况下,开发商违约时,能否要求双倍返还定金?
»
商品房买卖合同中,购房人与开发商谈判未果之时,能否要求开发商双倍返还购房定金?
»
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明确约定开发商办理房产证期限的情况下,购房人能否就迟迟不能取得房产证向开发商索赔?
»
与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开发商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有效吗?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
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