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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判缓刑交通肇事案
发布日期:2014-04-05    作者:110网律师
       2013年10月,被告人彭某在320国道上无证驾驶无号牌、车况不正常农用车发生重大事故,致一人死亡。彭某肇事后逃逸,依据我国《刑法》,其应被判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律师通过会见、阅卷,以及与被害人家属多次沟通,审判中依据事实与法律,从量刑事实等方面为彭某作罪轻辩护,最终法院判决彭某缓刑。被羁押两个多月后,彭某重获自由,其本人及家属对律师表示由衷的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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