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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面房拆迁,律师协助维权终获胜利果实
发布日期:2013-12-26    作者:王炳峰律师


【案情简介】
20044月,石先生、田先生和杨女士各自从湖北省十堰市自然房地产公司购买了文贸综合楼一楼的门面房,石先生的两间门面房和田先生的一间门面房分别用于经营餐馆,杨女士的一间门面房则用来开美发店。三人各自的门面房从20064月开始投入使用,并且也都取得了当地政府颁发的房产证,营业执照齐全。
然而到了2012年,这三户商铺所在的文贸综合楼被列入中商城市广场项目,从这一年的10月份开始,拆迁项目指挥部先后几次召集石先生、田先生和杨女士等房主开会协商拆迁事宜,但是一直都没有就补偿事宜达成共识——三人的门面房当时的市场价大约是每平方米1万到2万元,而拆迁方却提出每平方米仅补偿约5千元,这不是赤裸裸的掠夺吗?石先生、田先生和杨女士当然不会同意,拒绝签订如此不平等的补偿协议。意想不到的是,拆迁方竟然找来了黑社会,对门面房进行打砸抢,导致商铺根本无法经营。
面对如此嚣张行径,愤怒的石先生、田先生和杨女士决定拿起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权益。经多方了解,三人最终找到了在拆迁维权领域久负盛名的赵健律师团队,委托团队里办案经验丰富的王炳峰律师协助维权。
 
【办案掠影】
上篇:分析案情,抓住要害
王炳峰律师接受委托后,首先对案情进行了深入的了解。经过对案件材料的细致审阅,王律师敏锐地发现,负责拆迁谈判的所谓“中商城市广场项目协调服务指挥部”其实是一个三无机构,从来都没有向三户商铺出示过任何政府的授权文件和它自身的身份资质材料;而这次拆迁名义上是旧城区改造,实际上却明显是商业开发行为,因为石先生、田先生和杨女士的门面房根本就不是什么危旧房!
中篇:信息公开让开发商无处遁形
显然,这次拆迁又是开发商“挂羊头卖狗头”、通过征地拆迁的暗箱操作来侵害拆迁户的合法权益。王炳峰律师当即启动了一系列的信息公开申请。果然不出王炳峰律师所料,根据十堰市发改委的信息公开答复,此次中商城市广场项目属于企业投资项目,尚未办理项目核准手续,发改委从未收到过这个项目的规划、用地、环评等批复意见!
下篇:行政复议迫使拆迁方就范
掌握了一系列的有力证据后,王炳峰律师又立即针对有关的征收决定启动行政复议。至此,拆迁项目指挥部已经被逼到了墙角,当初的嚣张气焰已经荡然无存,很快就低下头来主动找到石先生、田先生和杨女士协商提高补偿。最终,三位当事人都如愿以偿地取得了满意的补偿结果——原地回迁,获得比原有面积更大的门面房,由开发商返租20年,另外每人还得到了一笔相当可观的补偿款。
没想到短短几个月的维权竟然顺利地取得如此喜人的成果,石先生、田先生和杨女士的喜悦和感激之情溢于言表,对法律的信仰也越发地坚定了。
【律师说法】
像本案这种“挂羊头卖狗肉”、打着公益旗号进行商业开发的征地拆迁行为,在许多地方都并不少见,开发商的目的无非就是尽量压低补偿、将拆迁户应得的利益据为己有。对于这种案件,如何精准地把握案情的关键,就成为对拆迁律师的一个考验。就本案而言,如果没有办案律师的精确判断,并且快、准、狠地采取一系列维权行动,全面胜利也就不可能这么快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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