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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系列之:错失维权良机,圣运律师介入,维权依旧取得完美胜利
发布日期:2013-01-16    作者:孙新律师
江苏拆迁系列之:错失维权良机,圣运律师介入,维权依旧取得完美胜利
【案件简介】
秦先生是江苏省大丰市人某村村民,其祖祖辈辈都在村内居住,家里的房屋也盖了有十几年之久,一家人的生活也过得是幸福美满。20105月,村委会通知秦先生政府要进行道路建设项目需要对秦先生的房屋予以征收。同许多被拆迁人的境遇相同,拆迁方给予秦先生的拆迁补偿款标准极低,根本就达不到国家规定的保证被拆迁人拆迁后的生活不低于原有生活水平。故而秦先生不同意签订拆迁补偿协议。但是没过多久,一纸《房屋拆迁裁决》送到了秦先生手中,原来拆迁方利用行政裁决程序来迫使秦先生搬迁。秦先生立即在网上同北京拆迁律师进行咨询沟通,在了解了一些拆迁维权知识后,秦先生委托了当地的一家律师事务所代理自己维权,并对有关政府部门出具的《房屋拆迁裁决》提起了诉讼,但是需知维权并不是仅靠了解一些维权知识、提起一些诉讼程序就可以取胜的,秦先生拿到了一审败诉的判决,而最糟糕的是在一审判决没过多久,一纸强拆令又送到了秦先生的手中,秦先生这时才意识到寻找专业的拆迁律师的帮助是多么重要,于是其立即找到了只为被拆迁人维权的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的王优银律师和赵健律师,委托两位资深拆迁律师为自己维权,争得权益。
【办案掠影】
两位律师同委托人秦先生进行沟通后,得知秦先生案件已经进行了一审这一情况,知道本案最佳的维权时机已过,但是已经处理过上千个拆迁案件的两位律师并没有因此而慌乱,其依旧沉着冷静的制定了一个独特的办案方略。
两位律师经过细致分析,结合委托人秦先生已经收到了强拆令这一情况,决定立即对此强拆令提起行政复议,阻止拆迁方以此为依据对委托人秦先生的房屋进行强拆,及时保护了秦先生的合法财产。同时,根据一审判决文书,两位律师立即找到了其中的关键之处,抓住了实质要点,连续几天废寝忘食的查阅资料、法条、案例,起草了一份有理有据、合情合理合法的上诉状,并在法定的15天上诉期内提起了上诉。两位律师深知仅作出这两步其实离胜利还颇为遥远,于是两位律师通过整理、分析其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程序所得到的相关资料,一一找出了有关政府本次拆迁之中存在的重大违法之处,并据此依次提起了一些列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程序,要求对拆迁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在两位律师层层的维权攻势之下,有关政府部门及拆迁方终难抵挡,倍感压力,终于选择了明智的举动----主动同被拆迁人秦先生进行和解。经过一个月的努力,两位律师在足不出京的情形之下,运筹帷幄,协助委托人秦先生最终同拆迁方谈判取得了非常可观的拆迁补偿款。事后,秦先生曾多次打电话高度赞扬了两位律师的专业水平,并对两位律师付出的努力表示深深的感谢。
【律师说法】
征地拆迁案件在其发展中往往都会存在最佳的维权时机,但是因为在我国封建官本位思想严重侵蚀的大背景下,广大被拆迁人在利益受损之际,往往不是及时采取有效的法律措施,而只是一味坐等违法行为人良心发现,这不仅没有等到案件转机,反而往往因此而错失了维权的最佳时机,以致于在后期加大维权难度,所取得的效果也不及初始就予以维权。因而,在征地拆迁领域中,被拆迁人应知,法律所讲求的是证据,如果只是一味等待,那就会导致许多有力的证据因为时间的流逝而变得模糊、难以恢复,故而,一旦遭受权益侵害,被拆迁人一定要果断地拿起法律武器,寻求专业拆迁律师的帮助,快速有效的实现维权,取得应有的利益。
胜诉动态
错失维权良机,圣运律师介入,维权依旧取得完美胜利
由本所王优银律师、赵健律师代理的江苏省大丰市某村秦先生征地拆迁一案,在案件已过最佳维权时机的情形之下,两位律师充分发挥其办理拆迁案件的专业性、敬业性、经验性,最终促使拆迁方同委托人秦先生和解,秦先生取得了令其非常满意的拆迁补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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