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依据: 江西省建设厅赣建房[2004]36号。
办理条件:需提交的材料 (一)备案申报表(一式三份);(二)企业营业执照、章程;(三)四名以上(含)取得《房地产经纪执业资格证书》或省建设厅、省工商局颁发的《房地产经纪资格证书》的专职人员证书和劳动合同(劳动合同须经当地劳动部门鉴证);(四)企业法人、股东或合伙企业负责人、合伙人身份证明;(五)与营业执照记载一致的机构服务场所证明(服务场所的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租赁合同)。分支机构备案需提交的材料 (一)分支机构备案申报表(一式三份);(二)分支机构营业执照;(三)总公司《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证书》;(四)二名以上取得《房地产经纪执业资格证书》或省建设厅、省工商局颁发的《房地产经纪资格证书》的专职人员证书和劳动合同(劳动合同须经当地劳动部门鉴证);(五)分支机构负责人身份证明;(六)与营业执照记载一致的机构服务场所证明(服务场所的房屋所有权证或者租赁合同)。
办理时限:13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