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代理费能否在借款合同中约定由败诉一方承担》
当事人在合同条款中除主要权利义务关系外,很重要一点是约定违约责任条款,进行诉讼、仲裁后的费用负担,亦包括律师费用如何负担。按照民事权利义务由当事人设定,司法不加以干涉,应当尊重各方协商一致的共同意思表示的法律原则,当事人之间可以预见未来发生的各类风险及其责任承担,包括律师代理费的负担。但应当提出注意的是,由人民法院裁判律师代理费的负担,一是要有合同条款约定,如没有约定则不应予以支持;二是律师代理费的约定应当符合法律规定,不能约定金额太高,符合保护双方利益的基本原则;三是律师代理费用最好在诉讼之初已经实际发生,即由律师事务所开具发票,否则难以确定律师代理费用金额时,人民法院亦难以准确判定。所以,约定要明确,且便于执行。
摘自《最高人民法院专家法官阐释民商裁判疑难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