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刑事裁定书(二审发回重审用)
发布日期:2007-05-04 文章来源: 互联网
××××人民法院
刑事裁定书
(二审发回重审用)
(××××)×刑终字第××号
原公诉机关××××人民检察院。
上诉人(原审被告人)……(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和因本案所受强制措施情况等,现在何处)。
辩护人……(写明姓名、性别、工作单位和职务)。
××××人民法院审理被告人×××……(写明姓名和案由)一案,于××××年××月××日作出(××××)×刑初字第××号刑事判决,认定被告人×××犯××罪,判处……(简写判处结果)。被告人×××不服,以……(简写上诉的主要理由)为由,提出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了本案(经过开庭审理的,还应写明庭审形式和到庭参加诉讼的人员)。
本院认为,……(简述原判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者严重违反法律程序的情况)。依照……(写明裁定所依据的法律条款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一、撤销××××人民法院(××××)×刑初字第××号刑事判决;
二、发回××××人民法院重新重判。
审判长 ×××
审判员 ×××
审判员 ×××××××年××月××日 (院印) 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书记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