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登录        电话咨询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刑事裁定书(复核死刑发回重审用)
发布日期:2007-05-04    文章来源: 互联网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刑事裁定书
(复核死刑发回重审用)
(××××)最刑核字第××号
  被告人……(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等,现在何处)。
  ××××中级人民法院于××××年××月××日以(××××)×刑初字第××号刑事判决,认定被告人×××犯××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简要写明上诉、抗诉后经二审维持原判,或者没有上诉、抗诉经高级法院复核同意原判的情况)。××××高级人民法院依法报送本院核准。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复核。本案经合议庭评议(审判委员会第××次会议进行了讨论)并作出决定。
  本院认为,……(概述原判决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者适用法律有错误,或者量刑不当的情况)。依照……(写明裁定所依据的法律条款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一、撤销××××中级人民法院(××××)×刑初字第××号刑事判决(二审终审的要同时撤销二审法院维持原判的刑事裁定);
  二、发回××××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审判长 ×××
审判员 ×××
审判员 ×××××××年××月××日  (院印)  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书记员 ×××
相关法律知识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