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岁少年强奸12岁女童 花季少年锒铛入狱
由于从小缺少管教,一名年仅14岁的少年在青春期萌动之下竟然对一名正在上学途中的12岁小学女童实施强奸,近日,这名未成年犯被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2年。
潘某来自单亲家庭,其母亲独自一人把潘某拉扯大。由于从小缺乏监管,潘某无心读书,早早便辍学在家。无所事事的潘某平时喜欢上网吧打发时间,网上色情内容充斥,年少气盛的潘某抵制不住色情电影的诱惑和青春期的萌动,2012年某日早上7时许,潘某竟然尾随一名正在前往某小学上学的12岁女童阿方(化名)后面,在阿方行至某村庄附近时,潘某将阿方拉至路边的山林处,利用语言及刀具进行威胁,强行对阿方实施了奸淫。
法院在查明以上事实后认为,被告人潘某无视国家法律,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其行为构成强奸罪。潘某在犯罪时未满十八周岁,根据法律规定,应当减轻处罚。鉴于潘某在犯罪后,尚能如实交代自己的罪行,可从轻处罚。根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情节及悔罪表现,法院遂作出了以上的判决。
法官后语:该案的发生是一个悲剧。14岁正是花季,是一个人求学的最佳时期,但由于失学和长期缺少监管,这名14岁的少年因一时的冲动,不但为自己换来了两年的铁窗生涯,也给一名花季少女带来了莫大的伤害,该案的发生值得引起社会的深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