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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刑事案件撤销的决定书不服的解决方法
发布日期:2013-04-24    作者:110网律师
      根据相关规定,检察院依法对公安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侦查活动监督主要发现和纠正的违法行为包括在侦查过程中不应当撤案而撤案的行为,检察院发现公安机关侦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对于情节较轻的,可以由检察人员以口头方式向侦查人员或者公安机关负责人提出纠正意见,并及时向本部门负责人汇报;必要的时候,由部门负责人提出。对于情节较重的违法情形,应当报请检察长批准后,向公安机关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构成犯罪的,移送有关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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