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登录
电话咨询
网站首页
我要提问
找律师咨询
法律咨询
查找律师
法律知识
法律法规
法律论文
法律文书
对于刑事案件撤销的决定书不服的解决方法
发布日期:2013-04-24 作者:
110网律师
根据相关规定,检察院依法对公安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侦查活动监督主要发现和纠正的违法行为包括在侦查过程中不应当撤案而撤案的行为,检察院发现公安机关侦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对于情节较轻的,可以由检察人员以口头方式向侦查人员或者公安机关负责人提出纠正意见,并及时向本部门负责人汇报;必要的时候,由部门负责人提出。对于情节较重的违法情形,应当报请检察长批准后,向公安机关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构成犯罪的,移送有关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相关法律知识
»
温某交通肇事刑事案件一审判决定罪免罚 辽宁 沈阳 刑辩 律师 王守志
»
论刑事案件辩护方法
»
撤销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
»
周素文律师成功为合同诈骗犯罪嫌疑人撤销刑事案件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国人民解放军保卫部门对军队内部发生的刑事案件行使公安机关的侦查、拘留、预审和执行逮捕的职权的决定
»
刑事案件量刑的法律规定和方法
»
刑事案件从轻或减轻量刑的法律规定和方法
»
撤销案件决定书
»
刑事案件从轻或减轻量刑的法律规定和方法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
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