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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为一方购车,已登记结婚的财产性质认定?
发布日期:2013-04-23    作者:孙新律师
    如果一方因恋爱或是结婚的原因,在婚前出资给另一方购车并登记在另一方名下的话,在离婚时该车辆如何处理,出资方能否主张购车款是对方欠自己的个人债务,笔者认为双方如果已经实际登记结婚,车辆且已实际登记在受赠人名下,该赠与行为已经完成。如果无法律上的关于撤销赠与的情况出现的话,其无权单方撤销赠与行为,如果当时赠与的意思表示是真实的情况下,其也无权主张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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