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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一方用父母给予自己的钱交购房首付,婚后夫妻共同换按揭部分,房产登记在交首付一方名下,离婚时如何分配财产?谢谢啊
发布日期:2013-02-18    作者:聂晓东律师
 您好,根据您提供的信息答复如下:依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希望我的解答能带给您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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