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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辆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认证模式
发布日期:2013-03-20    作者:连会有律师
保定连会有大律师
产品抽样检测+初始工厂审查+获证后监督
注:为方便委托人,认证模式也可采用初始工厂审查+产品抽样检测+获证后监督。(特殊情况时经认证机构同意,认证委托人可采取送样方式进行产品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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