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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身反光标识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认证证书的暂停、注销和撤销
发布日期:2013-03-20 作者:
连会有律师
保定连会有大律师
认证证书的暂停、注销和撤销,按《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的规定执行。在认证证书的暂停期间及认证证书注销和撤销后,认证证书覆盖型号产品不得出厂、进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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