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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身反光标识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 适用范围
发布日期:2013-03-19    作者:连会有律师
保定连会有大律师
本规则规定了对车身反光标识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要求。
本规则所涉及的车身反光标识,是指总质量不小于12000kg的货车和总质量大于3500kg的挂车在后部设置的车身反光标识及车长不小于10m的货车和总质量大于3500kg的挂车在侧面设置的车身反光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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