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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女独自游览景区意外坠亡 保险索赔遇波折
发布日期:2008-06-26    文章来源: 互联网
    “小娟,危险……”一声尖叫,打破了湖南郴州市苏仙区栏杆塘宁静的黑夜。从睡梦中惊醒的邓金全从床上弹起,豆大的汗珠从额头上滚下,拉亮电灯一看,发现还是21日凌晨3时。此时,距女儿邓美娟的“离去”已经有83天,1992小时,119520分钟…… 
 
  2006年8月29日,是一个让邓金全、罗春兰夫妇一生都难以释怀的“黑色日子”。就在这一天,女儿邓美娟留下一张外出写生的纸条后神秘失踪。数日后,邓美娟的尸体在郴州飞天山风景区(公园)的一处山崖下被发现。

  一个15岁的女孩为何会单独走进深山?又如何成了飞天山的冤魂?这是否是个可能避免的悲剧呢?记者就此展开了深入采访。

  花季少女神秘失踪

  “小娟是个懂事的好孩子,年年都是三好学生!”见到记者,邓金全哭诉道。

  邓金全原本有一个幸福美满的家庭,尽管他们的生活并不富裕,可是两个聪明伶俐的女儿让他们对未来充满了希望。尤其是大女儿邓美娟,既是父母眼里的乖女儿,也是老师眼里的好学生。她的各科成绩一直在班上排名第一,一直担任班长,年年获得“三好学生”称号。邓美娟特别喜欢语文,她的作文经常受到老师的称赞,并在全班公开朗读。

  8月29日清晨,邓金全起来后不见小娟,这对有事外出一定会跟父母打招呼的小娟来说,实在反常。邓金全夫妇心中隐隐有些不安,赶紧打电话向亲友询问,亲友都说不知道。晚上,小娟仍未出现。担心女儿安全的夫妇俩,坐在沙发上守候了整整一夜。

  第二天早上,心急如焚的邓金全赶到派出所报了案。随后,夫妇俩带上女儿的照片,去学校、网吧、同学家寻找,但没有任何消息。一天,两天,三天,邓美娟还是没有回来,连一个电话也没有。

  就在邓家人急得手足无措的时候,9月1日,邓金全在家中的抽屉里发现了一张纸条。上面写着:爸爸、妈妈,上一次到飞天山去,由于还有许多地方没有去过,去了的地方又没有记下来,所以作文没有写好,这次我去一定要把它记下来,重新写一篇好的作文。

  一行没有写完的留言

  9月2日一大早,如同小娟出走之日一样,躁动、闷热的味道在空气中翻滚着。焦急的邓金全夫妇打的赶到飞天山风景区,寻找已经失踪了4天的邓美娟。

  在飞天山风景区,一名工作人员告诉他们,8月29日早晨确有一个15岁左右的女孩子,在景区游玩并且写作业。后来他还看见,小女孩在飞天山的一座庙宇后面写过作业,回来后在某宾馆前又坐了一下,然后就往飞天山爱情谷那边去了,再没有看到她回来。

  在工作人员所说的庙前,邓金全夫妇发现了一行熟悉的字迹:邓美娟到此一游。随后,他们还在该景区的大草原景点等地发现了同样的留言。顺着留言追寻下去,他们来到了飞天山“爱情谷”景区。在这里,他们还看到了一行没有写完的留言:邓美娟到……

  “爱情谷”其实是一条幽长的峡谷,四周是陡峭的坡形山崖,惟一一条下到谷底的路是人工焊接的一道钢铁楼梯,平时只有身强力壮的青年游客才可以下到谷底去游玩,一般的游客则很少光顾这里,因此是热恋男女首选的郊外游玩、幽会之地。如果邓美娟是从这里摔下去的,一定是凶多吉少。

  邓金全赶紧叫来飞天山的工作人员,请他们下到崖底去打探一下。经过工作人员的细心搜寻,在谷底发现一具高度腐烂的女孩尸体。由于尸体血肉模糊、面目难辨,邓家人通过散落在尸体周围的塑料袋、饮料瓶和写字本等物品,断定是遇难的小美娟。

  随后赶到现场的郴州市公安局苏仙分局刑侦人员和法医,对尸体和现场进行了勘查及鉴定,得出了鉴定结论:“经尸体检验并结合现场分析,可以认定死者邓美娟系因坠崖导致脑颅严重毁损而死亡,属于意外事故。”

  在场人员推测,8月29日,一心想写出一篇好作文的小美娟独自一人来到了飞天山,一路游玩过来,并兴致勃勃地在各景点写下了留言。来到这里时,她站到了悬崖边上,背对数十米的深渊开始写留言,却在留言还没有写完的时候,失足跌落崖底而遇难。

  保险索赔遭遇波折

  小美娟的离去,让邓氏夫妻俩悲痛万分。悲痛之余,邓家人认为,飞天山风景区安全措施不到位,是导致邓美娟发生意外的直接原因,因此,飞天山风景区应对邓美娟的死承担责任。于是,他们向飞天山风景区提出了赔偿要求。经过多次协商后,他们与飞天山风景区管理部门在9月10日达成了一次性赔偿协议。风景区共赔偿11.7万元。

  捧着女儿的生命换来的这些赔偿款,邓金全夫妇的心却在滴血。

  这时,邓家人又从飞天山工作人员口中得知,游客在购买他们景区的门票时,还会购买一张1元钱的保险票。根据这张保险票,发生意外事故游客的家属可以获得保险公司支付的最高金额为两万元的赔偿金。

  邓金全在飞天山风景区领取了索赔表,前往承办保险业务的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郴州中心支公司办理相关手续。但他的理赔申请遭到了太平洋保险公司的拒绝。保险公司提出两个疑问:第一,这张票是不是公安局从邓美娟身上搜出来的;第二,飞天山风景区是否卖了太平洋保险公司的保险票给邓美娟,因为对飞天山风景区门票进行附带保险的有三家保险公司。

  但后来,太平洋保险公司又提出了一个“人道的补助”建议,愿意一次性以捐赠的形式补助邓家人8000元钱。保险公司的这一行为,却让邓家人有一种被羞辱的感觉。罗春兰气愤地说:“失去女儿的悲痛已经让我们备受打击,而保险公司的所谓捐赠无异于在我们滴血的心口上再加了一刀!”

  事情发展到这里,这一起看上去很简单、很普通的意外伤亡索赔事件陷入了僵局。

  11月22日,邓金全告诉记者,由于他将索赔一事告知了新闻媒体,对方很不满意,决定不给予任何“人道援助”了。

  但该保险公司的一名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则表示,由于对方(邓美娟家人)提供假的保单,将事情复杂化了。现在,只要他们能拿出证明或有关证据,公司愿意赔偿。

  一场也许可避免的悲剧

  邓金全认为,飞天山风景区安全措施不到位,是导致邓美娟发生意外的直接原因。另外,他还提出这样的疑问:为何一个孩子能够单独买票进景区游玩呢?如果小娟在购买门票时,工作人员拒绝或者卖票后派工作人员陪同的话,也不会出现这样的悲剧。

  对此,飞天山风景区负责人表示,他们规定一米以下的孩童不能单独游玩,必须有家长陪同,但因看到15岁的小娟个子较高,也就让其进去了。

  “景区就是靠门票搞收入的。如果拒绝小游客进入,会影响自己的收入。”一名知情人对于公园不拒绝未成年人单独进园游玩是如此解释的。

  邓金全告诉记者,在女儿出事的地点,地势非常险峻,但却没有任何警示标志,也未安装护栏,这表明公园的安全保护措施并不到位,存在安全隐患。而风景区负责人表示,他们在那里安装了警示标志,只是对方未看见。至于护栏确实没有,只是画了一条警戒线,以防止出现意外事故。

  但是,如果这条警戒线真的起到了预防效果,邓美娟可能也就不会出现不幸。

  与此同时,对于女儿的遇难,邓金全认为自己也有一定的原因。他告诉记者:“我平常对她的安全知识教育得比较少,不然也不会这样的。”

  律师观点

  景区应承担一定责任

  湖南通程律师集团事务所律师刘银龙认为,就该案来看,飞天山景区的安全措施存在漏洞,景区管理方应该承担一定的责任。另外,目前我国并未出台关于景区向青少销售门票的法规,在这一方面确实需要完善相关制度。

  刘银龙还认为,至于保险理赔问题,公园作为保险销售代理,只要能为小女孩出示相关证明的话,保险公司应该对其赔偿。

  沉痛反思

  悲剧为何一再发生?

  据初步统计,“十五”期间,我国中小学生意外死亡的,平均每天有40多人。而导致悲剧发生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欠缺安全防卫知识,自我保护能力差。因此,对少年儿童进行安全教育的形势相当紧迫。

  有专家指出,通过安全教育,提高我们的自我保护能力,80%的意外伤害事故是可以避免的。为加强对中小学生的安全教育,1996年2月,教育部、公安部等六部委联合发出通知,把每年3月最后一周的星期一定为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但至今已经10年了,每年仍有许多中小学生因意外丧命,这让人不得不反思学校和家长对孩子安全知识的教育。

  近年来,由于部分公园、风景区的安全设施简陋,安全制度不落实,致使危害游客人身财产安全的事件屡有发生。有关部门一再要求,景区必须加强职工的安全教育,全面提高安全意识。

  景区工作人员将门票出售给15岁的小娟的行为,明显违背了有关部门下达的“安全”精神。但记者在网上查询,却未发现相关的法律条文。各地景区都是自己制定相关规定,并未有一个全国统一的标准。这一点,同样值得引起相关职能部门的重视。

(刘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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