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登录        电话咨询
男子开洗头房招小姐卖淫 嫂子不知情前来应聘
发布日期:2013-02-07    作者:孙新律师
  钱江晚报   小叔子开洗头房,不知情的嫂子前来应聘卖淫。真相大白后,嫂子继续“上班”,哥哥也来协助管理洗头房,就连小叔子的女友也当起了“小姐”。
  这个案子还能再荒唐一点吗
  27岁的谢某,和30岁的陈甲是一对夫妻,均来自湖南。去年4月,夫妇俩和弟弟陈乙来到浦江打工。
  4月的一天晚上,陈乙在一家娱乐场所消费了几百元,到这么高额的利润,陈乙很受“启发”。很快,他便租了间房子,招了个小姐小芬,做起了皮肉生意。
  同时,陈乙在洗头房门口贴了一张招工广告,打算再招一位“洗头工人”。这张广告被哥哥的老婆谢某看到了,但谢某并不知道洗头房的老板就是小叔子。
  5月初的一天,谢某来店里应聘,接待她的人是小芬。得知所谓“洗头按摩”就是色情服务后,谢某想,只要能挣钱,管他干什么的,就接下了工作。
  一个月后,陈乙去洗头房收钱,见到嫂子在自己的店里上班,吓了一跳。陈乙赶紧将事情告诉了陈甲,得知自己的老婆竟然和别的男人睡觉,陈甲心都凉了半截。当天晚上,夫妇俩大吵了一架。
  但考虑两人身边都没钱,谢某坚持要继续“上班”,陈甲也只好默认了。
  2012年7月初,陈乙又招了赵某、罗某等一批“小姐”,其中更有陈乙自己的女朋友方某。谢某则上升到“管理层”,帮陈乙收钱。哥哥陈甲也参与进来,负责催促“小姐”们上班。
  日前,浦江县人民检察院将此案审结完成,依法以涉嫌容留卖淫罪对陈乙、谢某提起公诉。
  本报通讯员 楼英敏 特约记者 吕艺真
(原标题:浙江:小叔子开“洗头房” 嫂子不知情应聘当“小姐”)
相关法律知识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