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登录        电话咨询
司法考试国际法笔记:群岛水域和国际海峡
发布日期:2013-01-28    文章来源:互联网

司法考试国际法笔记:群岛水域和国际海峡。为了帮助各位考生更好地复习,小编整理了群岛水域和国际海峡的复习笔记,希望对考生有所帮助,祝各位考生都能取得好成绩。

精彩链接:

司法考试国际法笔记: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

司法考试国际法笔记:内海及有关制度

司法考试国际法笔记:国际法律责任

司法考试国际法笔记:国际组织

(一)群岛水域及其制度

群岛水域是指群岛国的群岛基线所包围的内水之外的海域。

关于群岛水域的通过制度,公约规定:

1.所有国家的船舶均享有通过群岛水域的无害通过权。

2.群岛国可指定适当的海道和空中航道,以便外国船舶和飞机继续不停地和迅速通过或飞越其群岛水域和邻接的领海。所有外国船舶和飞机均享有这种群岛海道通过权。

(二)国际航行海峡的通行制度

过境通行制度、公海自由航行制度、无害通过制度、特别协定制度。

相关法律知识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