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办拍卖有限责任公司条件及申报程序
根据《公司法》和国家商务部《拍卖管理办法》及江苏省经贸委“关于贯彻实施〈〈拍卖管理办法〉〉的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申请成立拍卖有限责任公司的有关条件及申报程序如下: 一、 申办拍卖公司的条件 1、符合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和南京市拍卖业发展规划。 2、申办拍卖公司的股东,企业法人股东应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自然人股东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3、 注册资金:冠市名的最低人民币100万元,冠省名的最低人民币500万元,经营文物的最低人民币1000万元(须有5个高级文物评估鉴定人员);成立分公司由总公司拨付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 4、 配备一名以上专职注册拍卖师,并已在中国拍卖业协会办理变更注册单位手续(需交原件审核);配备两名具有拍卖从业人员资格证的专业人员。 5、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及产权证件和租赁合同。 二、 申办拍卖公司的程序 1、 由申请人填报〈〈南京市申请开办拍卖公司登记表〉〉报市商贸局服务消费处。 2、 符合申办条件的申报人按照〈〈新设拍卖企业申报材料目录〉〉要求准备申报材料,并按规定时间报送。 3、 市商贸局服务消费处受理申报材料后,经审核对符合条件的,通知申报人验资并提供会计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4、 经市商贸局审核后,在规定时间内将申报材料和注册拍卖师证(原件)、拍卖从业人员资格证报江苏省经贸委审核。 5、 江苏省经贸委受理申报材料后,对经审核符合申报条件的新设拍卖公司在省经贸委网站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6、 江苏省经贸委对经审核和公示合格的新设拍卖公司发放〈〈拍卖经营批准证书〉〉,申报人持〈〈拍卖经营批准证书〉〉到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 三、 申报受理时间 1、 南京市商贸局服务消费处受理申报人的申报材料时间每年四次,分别为三月、六月、九月、十二月。 2、 市商贸局报送省经贸委申报材料时间为每年四次,分别为每个季度末的最后5个工作日。 3、 省经贸委在受理期结束后的二十个工作日内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在省经贸委网站上公示,公示期十天。
新设拍卖公司申报材料受理审核人: 市商贸局服务消费处 郭树建 联系电话:83638705 新设拍卖公司申报材料复审人:郑建良 联系电话:83638705 南京市商贸局服务消费处地址: 北京东路43号?2台城大厦317室
南京市商贸局服务消费处 2006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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