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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考知识产权法名师讲义:专利侵权行为
发布日期:2012-11-29    文章来源:互联网
司考知识产权法名师讲义:专利侵权行为。在司法考试中常常遇到考查“专利侵权行为 ”的问题,考生在复习司法考试的时候应加以注意。法律教育网小编整理了该知识点的主要内容,希望能够对大家的复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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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司考知识产权法名师讲义:专利权的内容和限制

  司考知识产权法名师讲义:专利权的主体

  司考知识产权法名师讲义:专利权的客体

  司考知识产权法名师讲义:授予专利权的条件

  一、专利权的保护范围

  1、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以权利要求书为依据,说明书及附图可以用于解释权利要求的内容。★★★

  2、外观设计,以图片或者照片为准,简要说明可以用于解释图片或者照片所表示的该产品的外观设计。

  二、专利侵权行为★★★

  1、具体表现

  (1)未经许可实施专利的行为

  ①未经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人许可,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者利用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②外观设计专利权被授予后,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外观设计专利产品。

  (2)假冒他人专利的行为

  ①未经许可,在其制造或者销售的产品、产品的包装上标注他人的专利号;

  ②未经许可,在广告或者其他宣传材料中使用他人的专利号,使人将所涉及的技术误认为是他人的专利技术;

  ③未经许可,在合同中使用他人的专利号,使人将合同涉及的技术误认为是他人的专利技术;

  ④伪造或者变造他人的专利证书、专利文件或者专利申请文件。

  (3)以非专利产品冒充专利产品、以非专利方法冒充专利方法的行为

  2、预防侵害的措施

  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有证据证明他人正在实施或者即将实施侵犯其专利权的行为,如不及时制止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责令停止有关行为和财产保全的措施。

  3、侵犯专利权赔偿数额的确定办法★★★

  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专利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权利人的损失、侵权人获得的利益和专利许可使用费均难以确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专利权的类型、侵权行为的性质和情节等因素,确定给予一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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