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 容 | 外国企业改变纳税年度 |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第八条 |
数量及方式 | |
条 件 | 依照税法规定的纳税年度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有困难的外国企业 |
申请材料 | (一)改变纳税年度的书面申请; (二)营业执照正本及复印件; (三)税务登记证副本及复印件; (四)采用公历年度计税有困难的原因说明,以及准备采用新纳税年度的书面说明。 |
申请表格 | 《改变纳税年度申请表》 |
申请受理机关 | 主管区地方税务局(税务所) |
决定机关 | 主管区地方税务局 |
程 序 | (一)纳税人备齐申请资料交主管区地方税务局税务非行政许可审批和登记受理窗口; (二)税务机关审查; (三)纳税人在规定的期限内到主管区地方税务局税务非行政许可审批和登记受理窗口领取审批文书。 |
时 限 | 20个工作日 |
证件名称及有效期限 | |
法律效力 | |
收 费 | |
年审或年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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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B040改变纳税年度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