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 容 | 无主管高新技术企业申办因公出国(境) |
法律依据 | |
数量及方式 | 无数量限制,企业自愿申请,符合条件即审批 |
条 件 | 1.为我局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 2.通过深圳市外事办审核备案 |
申请材料 | 备案材料: 1、申请报告,一式两份,一份给深圳市科技和信息局,一份给深圳市外事办公室,详细说明公司情况,尤其是境外业务,以及备案理由。(要求用公司的文头纸打印并加盖公章) 2、高新技术企业因公出境备案表 3、营业执照副本 4、组织机构代码证 5、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 6、工商局打印的最后核准资料 7、国税及地税纳税证明 8、创汇证明(如有创汇则提供) 三月一次赴港澳: 1、《高新技术企业因公出境受理单》; 2、《深圳市因公临时赴港澳报批表》 (CJ-5表); 3、《深圳市因公临时赴港澳出访人员名单表》 (CJ-6表); 4、申请报告:详细说明出访理由和行程; 5、邀请函:中英文原件或传真件(英文件需附中文译稿); 6、《深圳市因公出国及赴港澳人员审查批件》; 7、《深圳市因公赴港澳人员审查表》 (CJ-11表); 8、《因公赴港澳通行证签注事项表》; 9、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原持有《因公往来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通行证》需交回,可免验身份证原件; 10、无《因公往来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通行证》需交2张大一寸白底或蓝底照片。 暂住户口还需提供以下两份材料: 1、暂住证(半年以上):验原件收复印件; 2、半年以上社会保险单原件。 三月两次赴港澳(新办): 1、《高新技术企业因公出境受理单》; 2、《深圳市因公临时赴港澳报批表》 (CJ-5表); 3、《深圳市因公临时赴港澳出访人员名单表》 (CJ-6表); 4、申请报告:详细说明出访理由; 5、《深圳市因公出国及赴港澳人员审查批件》; 6、《深圳市因公赴港澳人员审查表》 (CJ-11表); 7、《因公赴港澳通行证签注事项表》; 8、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原持有《因公往来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通行证》需交回,可免验身份证原件; 9、无《因公往来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通行证》需交2张大一寸白底或蓝底照片。 暂住户口还需提供以下两份材料: 1、暂住证(半年以上):验原件收复印件; 2、半年以上社会保险单原件。 三月两次赴港澳(延期): 1、《高新技术企业因公出境受理单》; 2、《深圳市因公临时赴港澳报批表》 (CJ-5表); 3、《深圳市因公临时赴港澳出访人员名单表》 (CJ-6表); 4、上一次《深圳市因公出国赴港澳任务批件》复印件; 5、《深圳市因公出国及赴港澳人员审查批件》; 6、《深圳市因公赴港澳人员审查表》 (CJ-11表); 7、《因公赴港澳通行证签注事项表》; 8、身份证复印件; 9、原《因公往来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通行证》。 暂住户口还需提供暂住证(半年以上):验原件收复印件。 赴港澳长证(三月多次/半年多次)新办: 1、《高新技术企业因公出境受理单》; 2、《深圳市因公多次往返港澳报批表》 (CJ-7表); 3、《深圳市因公多次往返港澳出访人员名单表》 (CJ-8表); 4、申请报告:详细说明办理长证理由; 5、《深圳市因公出国及赴港澳人员审查批件》; 6、《深圳市因公赴港澳人员审查表》 (CJ-11表); 7、《因公赴港澳通行证签注事项表》; 8、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原持有《因公往来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通行证》需交回,可免验身份证原件; 9、无《因公往来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通行证》需交2张大一寸白底或蓝底照片。 暂住户口还需提供以下两份材料: 1、暂住证(半年以上):验原件收复印件; 2、半年以上社会保险单原件。 其它材料: 公务车司机和客、货运车司机须提供省公安厅出具的有关批文。 赴港澳长证(三月多次/半年多次)延期: 1、《高新技术企业因公出境受理单》; 2、《深圳市因公多次往返港澳报批表》 (CJ-7表); 3、《深圳市因公多次往返港澳出访人员名单表》 (CJ-8表); 4、上一次《深圳市因公出国赴港澳任务批件》复印件; 5、《深圳市因公出国及赴港澳人员审查批件》; 6、《深圳市因公赴港澳人员审查表》 (CJ-11表); 7、《因公赴港澳通行证签注事项表》; 8、身份证复印件; 9、原《因公往来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通行证》。 暂住户口还需提供暂住证(半年以上):验原件收复印件。 其它材料: 公务车司机和客、货运车司机须提供省公安厅出具的有关批文。 出国: 1、《高新技术企业因公出境受理单》; 2、《深圳市因公出国报批表》 (CJ-9表); 3、《深圳市因公出国人员名单表》 (CJ-10表); 4、申请报告:附详细出访申请报告; 5、邀请函:提供前往国官方文字邀请信,附中文译文; 6、《深圳市因公出国及赴港澳人员审查批件》; 7、《因公出国人员审查表》; 8、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原持有《因公普通护照》的需交回,可免验身份证原件; 暂住户口还需提供以下三份材料: 1、《深圳市因公出国人员审查担保书(暂住人员专用)》 (CJ-12表); 2、暂住证(一年以上):验原件收复印件; 3、一年以上社会保险单原件。 参加外地组团的需提供组团单位的任务通知书 |
申请表格 | 1.CJ-1至CJ-12表均在外事办网站//apply.szfao.gov.cn上申报材料后打印。 2.《高新技术企业因公出境受理单》、《高新技术企业因公出境备案表》均在//www.szsti.net提供下载。 3.《深圳市因公出国及赴港澳人员审查批件》、《因公赴港澳通行证签注事项表》在//www.szfao.gov提供下载。 4.《因公出国人员审查表》需到市民中心外事办窗口领取。 |
申请受理机关 | 深圳市科技和信息局 |
决定机关 | 深圳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
程 序 | 市民中心科信局窗口收件——送科信局审核——审核通过送外事办审批——外事办批准后取证 |
时 限 | 科信局审核为3个工作日,外事办审批视不同报件而定。 |
证件名称及有效期限 | 赴港澳通行证或护照,有效期限视不同报件而定。 |
法律效力 | 可根据审批时限出入境 |
收 费 | 科信局不收取任何费用,外事办根据不同报件收取费用。 |
年审或年检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