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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诉(三)为北京多家公司成功申请办理高新技术企业资格
发布日期:2009-06-01    作者:臧小丽律师
非诉(三)为北京多家公司成功申请办理高新技术企业资格
文/臧小丽律师/法学博士
    企业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能够按优惠税率缴纳所得税,国家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有法定的条件和程序,只要企业达到规定的条件,准备资料齐全,就能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不过,但考虑到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涉及到知识产权、财税、法律等多重问题,程序繁琐,资料众多,单靠企业自身难以顺利通过认定。企业为了少跑冤枉路少花冤枉钱,缩短申报时间,往往求助于有经验的律师及律师事务所。臧小丽律师曾接受北京多家企业委托为其成功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其撰写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操作实务问答》、《臧小丽律师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等文被多家媒体转载。臧律师在为企业申请办理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过程中提供的服务内容包括:

(一)判断公司是否具备申报条件;
(二)设计整个申报方案;
(三)指导并协助企业准备申报资料;
(四)为企业代办知识产权权属登记;
(五)指导企业签署独占许可协议;
(六)调整编写申报材料;
(七)申请税收优惠政策。 


    律师简介:
臧小丽:法学博士,股东权益与金融证券专业律师,中国股东维权网首席律师。 
联系电话:13691531620
电子邮箱:zangxiaoli@hotmail.com

网站地址:www.gudonglawyer.org.cn (中国股东维权网)
博客地址://blog.sina.com.cn/lawyerzangxiaoli (新浪股东权益律师博客)
单位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四环中路76号大成国际中心C6层(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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