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 容 | 房地产经纪人助理执业登记。 |
法律依据 | 属行业协会自律规范行为。 |
数量及方式 | 无数量限制,通过考核即予许可。 |
条 件 | 无。 |
申请材料 | 《深圳市房地产经纪人员执业登记牌(经纪人助理)申请表》。 |
申请表格 | 《深圳市房地产经纪人员执业登记牌(经纪人助理)申请表》。 |
申请受理机关 | 深圳市房地产业协会。 |
决定机关 | 深圳市房地产业协会。 |
程 序 | 申请人递交申请材料→考试→合格后申请人领取有关证书。 |
时 限 | 自受理之日起90日。 |
证件名称及有效期限 | 《深圳市房地产经纪人员执业登记牌(经纪人助理)》,有效期一年。 |
法律效力 | 取得《深圳市房地产经纪人员执业登记牌(经纪人助理)》的经纪人员,有权使用“深圳市房地产信息系统”从事相关房地产业务(查档)。 |
收 费 | 无。 |
年审或年检 | 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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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经纪人助理执业登记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