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 容 | 机动车驾驶证注销 |
法律依据 |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 91 号)、机动车驾驶证业务工作规范 |
数量及方式 | (一)数量:无数量限制,符合条件者即予办理。 (二)申请方式:直接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 |
条 件 | 机动车驾驶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车辆管理所应当注销其机动车驾驶证: (一)死亡的; (二)身体条件不适合驾驶机动车的; (三)提出注销申请的; (四)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监护人提出注销申请的; (五)超过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一年以上未换证的; (六)年龄在60周岁以上或者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无轨电车、有轨电车准驾车型的,在一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一年内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的; (七)年龄在60周岁以上,所持机动车驾驶证只具有无轨电车或者有轨电车准驾车型,或者年龄在70周岁以上,所持机动车驾驶证只具有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轮式自行机械车准驾车型的; (八)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被吊销或者驾驶许可依法被撤销的。 有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未收回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公告机动车驾驶证作废。 |
申请材料 | 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机动车驾驶证; 3、1张1寸彩色免冠照片; 4、驾驶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可委托监护人代办;代办需提交监护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
申请表格 | 《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 |
申请受理机关 |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 |
决定机关 |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 |
程 序 | 1、领取表格并规范填写 2、持所需资料到业务大厅领取叫号票等候办理;办理完毕领取注销回执 |
时 限 | 办理完毕即可领取注销回执 |
证件名称及有效期限 | 无 |
法律效力 | 机动车驾驶人办理机动车驾驶证注销后,不再具有驾驶资格 |
收 费 | 无 |
年审或年检 | 无 |
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xl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