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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管理(深圳)
发布日期:2008-06-19    文章来源: 互联网
内  容 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管理
法律依据 1、国家、省、市发布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管理的有关文件。
2、国家人事部《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暂行办法》 (人职发[1995]6号)
数量及方式  
条  件 材料齐全,符合证书管理有关文件的要求
申请材料 1、身份证原件;
2、学历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原件等(具体要对照报考条件而定或以我办通知为准);
3、大一寸免冠近照一张。
申请表格
申请受理机关 市人事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决定机关 市人事局
程  序 1、 由承办人初审申报材料。
2、 符合条件的人员直接办理。
时  限
证件名称及有效期限  
法律效力
收  费
年审或年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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