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抢夺妻子使用的他人的财产是否构成犯罪
读者问:我哥哥和嫂子结婚3年了,婚后因感情不和正在闹离婚,今年4月4日,我哥哥去我嫂子开办的幼儿园将嫂子使用的一台笔记本电脑强行拿走,后嫂子以电脑不是自己的为由向公安机关报警,公安机关以涉嫌抢夺罪将我哥哥刑事拘留至今,请问,我哥哥的行为构成犯罪吗?
律师答:抢夺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公开夺取数额较大公私财物的行为。其侵犯的是一种财产权利。因为夫妻之间具有特殊的身份关系,而且夫妻财产具有共有性,一般情况下,只要没有造成严重的人身伤害,不以犯罪论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劫、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的司法解释中规定:“为个人使用,以暴力手段取得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财产,一般不以抢劫罪论处。”抢夺罪相对于抢劫罪的社会危害性更小。根据司法解释,夫妻之间以暴力手段取得对方家庭财产都不构成犯罪,夫妻之间的抢夺行为更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如果你哥哥和你嫂子确实还没有离婚,是合法的夫妻关系,而且是从你嫂子手里取得的财产,根据《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你哥哥的行为不应当构成犯罪,而是一般的家庭矛盾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