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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流产急需借钱 女房东盗窃房客获刑
发布日期:2012-08-06    作者:110网律师
为帮朋友筹集做人流手术的费用,竟然盗窃房客的电脑去卖。日前,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法院审结这起盗窃案,被告人李芳依法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2000元。
    被告人李芳是江阴本地人,现年24岁,在她很小的时候父母相继去世,她从小由爷爷抚养长大。李芳中专毕业后在工厂找到一份工作,但是工资待遇比较低,于是她将父母留给自己房产中的一间房屋进行出租,用一个月500元的租金来贴补日常生活开支。今年4月的一天,李芳的好朋友吴芸找到她,称自己怀孕了,她不能要这个孩子,也不敢让家里人知道,只能去做人流手术,但是她身上钱不多,于是急着向李芳借2000元钱。李芳当时刚辞去工作,手上也没用积蓄,但是看到好朋友那恐惧、焦急和信任的目光,她答应过两天筹到钱后借给吴芸。     嘴上是答应了朋友,可是两天时间到哪里去筹2000元呢?就在李芳为帮朋友而绞尽脑汁的时候,她突然想到了自己的房客郭梅。郭梅在一家企业当白领,平时穿衣打扮都很时髦,房间里应该会存放现金,于是李芳萌生了盗窃的念头。4月24日下午,李芳趁郭梅外出之际,进入郭梅的房间,四处翻看都没有找到现金,李芳心急如焚,既担心郭梅随时回来会被撞见,又不甘心两手空空离开,更不愿失信于朋友,于是她将郭梅放在衣柜内的一台价值4000余元的笔记本电脑窃走。李芳本打算找个时间将偷来的笔记本电脑拿到二手市场去卖,可惜郭梅回来发现电脑失窃后立即报了案,警方很快就将李芳抓获。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李芳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确已构成盗窃罪,鉴于其自愿认罪,且本案损失已挽回,且征得被害人的原谅,遂依法从轻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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