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实务研究】主合同效力对担保合同效力的影响 合同公司担保破产金融等商事案件
【合同法实务研究】主合同效力对担保合同效力的影响 合同公司担保破产金融等商事案件司法裁判观点143 -----天津某集团有限公司、新疆某实业有限公司与新疆某供销合作总公司、新疆某乳业有限公司企业收购合同纠纷案
【裁判摘要】
由于某公司知晓供销公司将供销大厦地下一层抵押给中国某银行的事实,所以收购合同的订立过程不存在欺诈的情形,属于依法订立并应当生效的合同。担保合同为担保人与债权人依照真实意思表示自愿订立,在主合同有效的前提下,担保合同自成立时发生效力,担保人应当依法履行担保责任。
苏州律师李旭精选自《最高人民法院商事审判指导案例》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 编,主编 奚晓明 合同卷(上) 中国法制出版社2011年2月第1版 详细内容参看本书094----10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