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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宏进离婚案上诉至北京一中院
发布日期:2012-08-01    作者:110网律师
中国法院网讯   央视《焦点访谈》栏目前主持人方宏进离婚案一直备受社会各界关注。法院一审判决,准予双方离婚,两人婚姻期间的夫妻共同财产暂不分割,女儿方某由母亲于红伟抚养,双方表示上诉,近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正式受理了双方的上诉请求。     据悉,根据于红伟提交的“包养小三”的证据,法院判决认定方宏进在婚姻中有过错行为。所欠的200万元债务属于个人债务,不是夫妻共同债务,全部由方宏进承担。法院判决方宏进和于红伟因感情破裂,准予离婚,但二人婚姻期间财产暂不分割。女儿方某判由母亲于红伟抚养,方宏进每月支付抚养费1800元,直至方某年满十八周岁。法院认为夫妻共同财产可以另案起诉分割。
    一审判决后,当事双方均不服一审判决,均提起了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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