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机构: | 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 |
办理时限: | 一级以上工程项目委托审图机构审查,20个工作日;二级及以下的工程项目审查,10个工作日;备案一个工作日。 |
申办手续: | 1、批准的立项文件或初步设计批准文件; 2、主要的初步设计文件; 3、规划设计要求通知单; 4、工程勘察成果报告; 5、结构计算书及计算软件名称; 6、完整的施工图设计文件一套。 |
办理程序: | |
办理依据: | 1、《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2《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暂行办法》(建设(2000)41号); 3、《转发建设部印发〈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暂行办法〉的通知》(沪建建(2000)第079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