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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审核(上海)
发布日期:2008-06-17    文章来源: 互联网
办理机构: 上海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办理时限: 受理后15个工作日内
申办手续:

  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申请表》;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资金入帐凭证(当年度建安工作量用款的25%作为工程备料预付款划入施工承包单位帐户);

  4、通水、通电、通路以及场地平整的有关证明;

  5、建设工程承发包合同副本、廉洁协议;

  6、监理合同(应当实行监理的建设工程);

  7、已办理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申报的证明;

  8、勘察、设计、施工中标(选)通知书;

  9、已通过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的证明。

办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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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2、《上海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 3、《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建设部第71号令发布,第91号令修正后重新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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