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机构: | 上海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
办理时限: | 受理后15个工作日内 |
申办手续: |
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申请表》;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资金入帐凭证(当年度建安工作量用款的25%作为工程备料预付款划入施工承包单位帐户); 4、通水、通电、通路以及场地平整的有关证明; 5、建设工程承发包合同副本、廉洁协议; 6、监理合同(应当实行监理的建设工程); 7、已办理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申报的证明; 8、勘察、设计、施工中标(选)通知书; 9、已通过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的证明。 |
办理程序: | |
办理依据: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2、《上海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 3、《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建设部第71号令发布,第91号令修正后重新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