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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信阳市人孙某东故意伤害(重伤)判处缓刑案
发布日期:2012-07-23 作者:
110网律师
因琐事及感情纠葛,孙某东持刀故意伤人,致肺破裂,危及生命,幸抢救脱险,构成重伤,经本律师斡旋争取最后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详见浙江省海宁市人民法院(2011)嘉海刑初字第403号刑事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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