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登录
电话咨询
网站首页
我要提问
找律师咨询
法律咨询
查找律师
法律知识
法律法规
法律论文
法律文书
秦某强奸、抢劫案
发布日期:2012-05-23 作者:
110网律师
摘要:
秦某等三人在位于金牛立交旁宾馆内开房,由秦某出去找小姐嫖宿,然后另两人进入后以公安抓嫖的名义要求拿钱,被识破后实施抢劫。公安机关侦查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认为秦某构成强奸罪、抢劫罪。
经庭审调查、审理和律师辩论,认为秦某不构成强奸罪,最后以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相关法律知识
»
从一起强奸抢劫案谈禁止重复评价原则的适用
»
上海市松江区检察院诉顾经流强奸、抢劫案
»
李某强奸、抢劫案——在旅客列车厕所中实施的抢劫是否属于“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
»
被告人朱乐等人强奸、非法拘禁、抢劫案
»
李铁兵强奸(未遂)、抢劫案
»
《办案手札》一起荒唐离奇的强奸、抢劫案 2010年06月30日
»
李某强奸、抢劫案——在旅客列车厕所中实施的抢劫是否属于“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
»
成功援助岳某某系列强奸、抢劫案
»
余律师在汕头市龙湖区法院抢劫案被告人辩护
»
本站办理:李某涉嫌抢劫案辩护词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
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