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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劫2次,获刑5年,二审改判
发布日期:2012-04-19    作者:110网律师

四川邻水人谢某,因为年轻时犯下的错误,付出了沉重的代价。1994年11月的一天,谢受老乡召集,参与了石狮、晋江两起抢劫。事后,谢分得赃款100元。2011年,已经是两个孩子父亲的谢某被抓获,石狮法院以抢劫罪判处其有期徒刑5年。宣判后,谢的家属委托福建泉中律师事务所刘娟律师做为其二审辩护人。经有效辩护,二审法院综合考虑谢的犯罪事实和情节,认为一审量刑过重,改判有期徒刑3年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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