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司治理实践中,股东抽逃出资是经常发生的情况。那么,什么是抽逃出资呢?股东抽逃出资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呢?《公司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抽逃出资是指公司的发起人、股东在公司验资成立后,抽逃其出资,但保留股东身份和原有出资数额的行为。 实践当中,抽逃出资有以下几种方式:
1、将出资款项转入公司账户验资后又转出;
2、通过虚构债权债务关系将其出资转出;
3、制作虚假财务会计报表虚增利润进行分配;
4、利用关联交易将出资转出;
5、其他未经法定程序将出资抽回的行为。
根据法律规定,抽逃出资的股东要承担以下责任:
1、行政责任
《公司法》第201条:公司的发起人、股东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其出资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所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
2、民事责任
A、抽逃出资股东对其他股东承担责任
已足额出资股东既可以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要求抽逃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B、抽逃出资对公司承担侵权责任
公司可以起诉抽逃资金的股东,要求其归还所抽逃的出资。
C、抽逃出资股东对公司债权人的债务在所抽逃资本的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
3、刑事责任
抽逃出资的股东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时,可能构成抽逃出资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