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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字库著作权纠纷案【学习札记107】江苏高院案例裁判摘要107(苏州律师李旭整理发布)
发布日期:2012-04-02    作者:江苏容睿律师事务所律师
侵犯字库著作权纠纷案【学习札记107】江苏高院案例裁判摘要107(苏州律师李旭整理发布)
叶某某诉无锡某有限公司、北京某广告公司上海分公司侵犯字库著作权纠纷案
【裁判摘要】
  字库的免费版是权利人自愿将其字库作为公共产品供公众免费使用。,权利人在迅速扩大知名度的同时也应当知道相关公众下载使用的方式和后果。相关公众从其声明免费下载额性质有理由相信可以使用该字库输出其想要得到的字体单字,而不论其使用是否具有商业性质。字库的免费版不允许进行二次开发或用于商业目的,而不是指字库工具的使用结果用于商业目的,即不能禁止他人利用字库输出的字体单字用于商业目的。因此,权利人将其字库以免费版方式公开发布后,公众有权使用该字库而无须付费。
苏州律师李旭摘自《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公报》2011年第5期,总第17辑,法律出版社  20122月第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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