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编号: | 0026C029-06 |
事项名称: | 食品生产许可证补领(国家局) |
服务对象: | 法人 |
办理依据: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第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 3、《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实施行政许可程序规定》 4、《食品生产许可证核发工作规则(试行)》 |
收费标准: |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收费管理暂行规定》、《关于调整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费等收费项目归属部门等问题的通知》 |
办理时限: | 60个工作日(检验时间不计在总时限内) |
办理机构: |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质量管理和认证处 |
办公地址: | 北京市朝阳区育慧南路3号 |
乘车路线: | 119、408、409、422、656、740、753、827、840、939、944(含支线)、983支,运通101、运通110、运通113路育慧里站(北四环外环)、芍药居站(北四环内环) |
联系电话: | 84611177(总机) |
监督电话: | 84611177-6005 |
相关网址: | //www.bjtsb.gov.cn |
备注: |
办事程序
食品生产许可证补领(国家局) |
一.申请前的准备工作 三、申请人需要参与的工作 四、办理结果 五、便民提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