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编号: | 0005C032 |
事项名称: | 歌舞厅、影剧院等公众聚集场所使用或开业前消防安全许可 |
服务对象: | 法人 |
办理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1998年4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1998年9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号公布)第十二条 |
收费标准: | 本项目不收费 |
办理时限: | 5个工作日 |
办理机构: | 北京市公安局消防局、北京市区县消防支(大)队、消防监督处(科)消防审核受理室 |
办公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内大街190号 |
乘车路线: | 地铁西直门站、公共汽车105路、111路、808路西直门内 |
联系电话: | 62241188 |
监督电话: | 62228119 |
相关网址: | //www.bjgaj.gov.cn |
备注: |
办事程序
歌舞厅、影剧院等公众聚集场所使用或开业前消防安全许可 |
一、申请前的准备工作及办理条件 二、申请 三、申请人需要参与的工作 四、办理结果 五、便民提示 |
办事依据
1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
样表下载
消防安全检查申报表
北京市公安局消防局、北京市区县消防支(大)队、消防监督处(科)消防审核受理室